全部補助資格

產投-在職班補助資格

在職進修
產業人才投資方案
補助資格

一、補助資格:

(一) 一般對象(補助80%訓練費用):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含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勞動投保者)、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以開訓日為基準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 具本國籍(須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須檢附配偶新式戶口名簿影本且記事欄不得省略)。

3. 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或取得居留身分之下列對象之一:(1) 泰國、緬甸地區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須檢附中華民國居留證) (2) 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已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須檢附外僑居留證及工作許可影本)

4.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須檢附臨時停留許可證及聘僱許可影本)。

(二) 補助100%訓練費用者適用對象:除符合前開一般對象之資格仍須符合包括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及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逾六十五歲之高齡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以上均應依規定檢附規定之證明文件)。

二、應備文件:

學員應提供之資料包括: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郵局/銀行存摺封面影本(須為參訓學員個人新臺幣存摺,補助費用由訓練單位代轉者免附)。3.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證明文件。4.學員基本資料表。5.補助學員參訓契約書。6.學員補助申請書。7.勞工保險局之投保明細表(如無法於資訊系統自動勾稽時,得要求學員自行檢附開訓當日仍在職之就保、勞保、職災保或農保投保明細表影本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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