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常見問題

  • 退休身分能否上失業者職業訓練?

    可以。
    須為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之失業者;在職勞工、自營作業者、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日間部在學學生如未工作,尚未身屬職場,非屬「勞動力」範疇,不符失業者身分參加職業訓練。
  • 學生身分能否上失業者職業訓練?

    日間部在學學生如未工作,尚未身屬職場,非屬「勞動力」範疇,不符失業者身分參加職業訓練。
  • 事業負責人身分能否上失業者職業訓練?

    在職勞工、自營作業者、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皆不符失業者身分參加職業訓練。
  • 新住民身分能否上失業者職業訓練?

    可以。
    資格條件:尚未取得本國國民身分但獲准居留、永久居留或定居之失業外籍配偶(外國人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者)及尚未取得本國國民身分,但獲准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之失業大陸地區配偶。
    應備文件:(一) 註記現住人口及詳細記事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二)有效期間之居留證明文件。
  • 有投保在職業工會、農會、漁會者能否上失業者職業訓練?

    「失業者」身分應不具有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身分。(職業工會、漁會、農會加保或屬裁減續保身分者除外)加保於職業工會、農會、漁會或屬裁減續保、職災續保身分者,惟確實無工作事實,得檢附「無工作切結書」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
  • 如何證明我是非自願失業者身分?

    持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立之職業訓練推介單。
  • 如何證明我是長期失業者身分?

    資格條件:指連續失業期間達1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6個月以上,並於最近1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 如何證明我是獨力負擔家計身分?

    (一)失業者具下列情形之一,且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直系血親、配偶之直系血親或前配偶之直系血親者:1.配偶死亡。2.配偶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達6個月以上未尋獲。3.離婚。4.受家庭暴力,已提起離婚之訴。5.配偶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6.配偶應徵集、召集入營服義務役或替代役。7.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8.其他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認定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政單位轉介之情況特殊需提供協助。
    (二)因未婚且家庭內無與申請人有同居關係之成員,而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者。
    (三)因原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死亡、失蹤、婚姻、經濟、疾病或法律因素,致無法履行該義務,而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血親者。
  • 如果一直待業,可以連續上失業者職業訓練?

    民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
    (1)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尚於前次結訓班次之訓後180日內。
    (2)曾參加職前訓練課程而被退訓,其退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一年內。
    (3)重覆參加相同班名之職前訓練課程,且其離、退訓日(不含適應期限內離訓)或結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三年內。
    (4) 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二年內,已有二次以上離訓、退訓或結訓之職前訓練參訓紀錄(不含適應期內離訓)。
    上開不得報名之參訓紀錄,以參加本署及分署自辦、委託或補助辦理之職前訓練計畫為限。
  • 為什麼需要勞、農保明細表?

    受理民眾報名時,應查驗「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或「無勞保紀錄單」確認符合失業者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