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常見問題

  • 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補助標準為何?

    補助對象: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
    訓練單位應依「就業保險法」第19條及第28條規定,辦理參訓學員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申領作業,於學員到訓後,應於學員之「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訓練單位確認欄簽章,分送勞保局、就服機構及交申請人,並於學員開訓、中途離退(訓)或完成訓練等事實發生後3日內完成勞保局網路申報作業,以通知勞工保險局發放或停止發放該是項津貼。
    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
  • 就業促進津貼補助標準為何?

    補助對象: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各款所列之失業者及「外籍配偶及大陸地區配偶」,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就業諮詢並推介參訓,或經政府機關主辦或委託辦理之職業訓練單位甄選錄訓,其所參訓性質為各類全日制職業訓練者(依據本辦法第18條規定)。
    補充說明: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各款所列失業者如下:(1)獨力負擔家計者。(2)中高齡者。(3)身心障礙者。(4)原住民。(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6)長期失業者。(7)二度就業婦女。(8)家庭暴力被害人。(9)更生受保護人。(10)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
  • 結訓後是否會頒發研習證書?

    參訓期間經本中心考核成績達到訓練單位所訂標準者,由本中心發給結訓證書。
    經本中心退訓或考核成績未達所訂標準者,不得發給結訓證書,必要時可發給參訓證明。
  • 失業者職業訓練是否會有就業輔導?

    本中心於學員受訓期間規畫安排生涯輔導、職業道德、職業倫理、求職技巧等,並主動與各廠商、企業聯繫,為學員爭取就業機會及進行就業媒合。
  • 請問公務員或投保國民年金者是否符合本署所舉辦在職進修補助資格?

    不符合。
    參加失業者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投保證號前3碼為075、175、076或註記有裁減續保、職災續保者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